2017延安黄龙县国有企业招聘62人公告
为了充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在黄龙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实现黄龙追赶超越。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黄龙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的原则。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62人,具体如下:
黄龙县2017年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招聘岗位 |
所需专业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户籍要求 |
旅游管理 |
旅游管理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户籍不限 |
城乡规划 |
城市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
2 |
煤矿安监 |
采矿工程 |
2 |
特色养殖 |
动物科学、蜂学、水产养殖 |
2 |
园林绿化 |
林学、园林、风景园林 |
2 |
宣传编辑 |
新闻传播类 |
2 |
播音主持 |
播音与主持 |
2 |
工商管理 |
工商管理类 |
3 |
限黄龙生源或黄龙户籍 |
城市建设 |
城乡规划类、建筑类 |
7 |
能源建设 |
地矿工程类、能源动力类 |
2 |
金融投资 |
经济学、财政学类、统计学类 |
4 |
文秘法律 |
法律类、 |
6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农林产业 |
农业类、林业类、畜牧兽医类 |
6 |
计算机 |
计算机类 |
2 |
公共服务 |
公共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类 |
7 |
舞蹈 |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 |
6 |
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 |
音乐 |
音乐教育、音乐表演 |
4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户籍不限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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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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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音乐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3、舞蹈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4、本次招聘对象中黄龙县生源或黄龙县户籍报考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2017年1月5日之前已登记为黄龙户籍的人员;报考人员父母在2017年1月5日之前为黄龙户籍的人员;报考人员在2017年1月5日之前已与黄龙户籍人员结婚者。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5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户籍等具体资格条件以《岗位表》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相关专业目录为准。
招聘程序
用定位可以调整标题的对齐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11日(周末不休)。
2、报名地点:黄龙县政府五楼会议室
3、联系电话:0911-5621003 5622212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籍档案(学籍档案未在黄龙县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需提供个人学籍档案;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院校提供相关证明);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黄龙县2017年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报考人员需缴纳招聘服务费100元/人(按照省物价局陕价涉发[1993]11号文件规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由人社局、监察局及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专业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必须真实、准确的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1月13日-1月14日下午5:30前到黄龙县人社局515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报考音乐岗位、舞蹈岗位的考生除外)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5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笔试试题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有相应资质机构命制。计算笔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生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按照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笔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需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考生需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由招聘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聘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0×100] ×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按照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4、报考音乐岗位、舞蹈岗位的考生只进行面试。面试由招聘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聘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以才艺展示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按照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公示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2017年1月19日--1月21日)。
(六)体检。(2017年2月6日--2月7日)
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2017年2月8日--2月10日)
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和遵纪守法情况。
(八)公示拟聘人员名单。(2017年2月12日--2月18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按规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
体检、考察、公示环节若出现空缺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报考岗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影响招聘问题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符合人事代理条件的,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即自行终止。经本人申请,考核合格后,双方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及本人各一份,报人社局备案一份。
工资待遇及要求
1、招聘人员工资标准为:本科及以上2900元/月、专科2700元/月、中专2500元/月,按城镇企业职工标准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享受取暖费和降温费。
2、此次招聘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招聘人员要严格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分配,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若招聘人员离职,需及时向用人单位和人社局报备,停发工资。
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进行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考生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凡出现违规违纪、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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